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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久拖未果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5-26 11:31:49   我叫王保民,住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原户县)祖庵镇鲁村。身份证号:610125196801043136,联系电话:15686057273 本人与兴国日升电脑科技工程技术学校因劳动报酬纠纷业经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12年11月11日作出(2012)赣中民三终字第214号民事判决。该判决书已生效,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8日向兴国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兴国人民法院执行局不作为,时至今日此案仍未解决,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公民合法权益,有损人民司法的公正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司法局  2023-06-01 10:18:57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
关于您在“问政平台"反映“与兴国日升电脑科技工程技术学校因劳动报酬纠纷”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不在我单位职责范围内。建议您将此信息投递到县法院,由法院按程序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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