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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诉2609130163信件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5-04-25 01:41:44   九铭广场此”负一楼通往地面一层的安全出口的屋面被侵占,何以被认定为消防楼梯顶部设置围栏属于安全防护?”明晃晃的侵占公共区域却被定义为“安全防护”敢问政府,防护谁,圈围行为,有产权证明么?全体小区业主的公共区域,需要个别业主的“防护”!敢问国家国家公信力何在?求解?有产权证明否?公共区域防护由物业还是个别业主主导?物业推诿,相关职能部门是怎么认定无产权公共区域被圈占行为属于“安全防护”?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水南街道办事处  2025-04-28 17:02:47
  

收到您在“网络问政”栏目上反映“九铭广场负一楼通往地面一层安全出口屋被侵占”的问题后,水南街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8806室业主在消防楼梯顶部设置的护栏,经区“两违办”认定不属于违章建筑,针对该业主其他部位的违章建筑已下达相应法律文书,要求其整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能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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