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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赣县区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D组易伟鹏(警号:073436)敲诈勒索,滥用职权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2-07-20 11:32:53   本人哥哥钟惟平在骑电动车时碰到马路护栏,在检查护栏没有损坏之后,为了避免阻碍交通,暂时离开了现场。事后赣县区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D组易伟鹏(警号:073436)通知钟惟平处理交通事故。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易伟鹏凭借其警察身份,威胁恐吓钟惟平要吊销钟惟平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又向钟惟平索要两条中华烟。另外为了躲避责任,易伟鹏委托另外一个人向钟惟平拿烟,试图钻纪委监委的空子。钟惟平迫于易伟鹏交通警察的权力,给了易伟鹏两条中华烟,价值总计800元。因此,我要举报易伟鹏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敲诈勒索,滥用职权。本人已有详细证据证明易伟鹏敲诈勒索,并有消费记录和微信截图。希望政府能够严格执行我国公务员相关纪律规定,对易伟鹏进行处罚,并从重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公安局  2022-07-25 09:49:01
  

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群众举报民警易伟鹏违纪问题的核查报告

收到关于钟惟平投诉我大队民警易伟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敲诈勒索,滥用职权”的转办单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接处警过程

202276日上午9时许,赣县区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易伟鹏接到赣州景丰交通设施维护方人员的电话报警称位于赣县区梅林镇绍京路一处的隔离护栏被车辆撞倒,涉事车辆已逃逸。值班民警易伟鹏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调取周边视频监控,锁定涉事车辆驾驶员系钟惟平并要求钟惟平及时到案接受调查,经调查,钟惟平对其驾驶二轮电动车撞倒路面隔离护栏后离开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

二、案件处理结果

202278日钟惟平来到赣县区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该事故,办案民警易伟鹏依法依规对钟惟平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离开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出罚款的交通违法处罚,并录入电脑系统。

三、举报问题核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案发后当事人钟惟平的妻子李芬芳找到同在赣县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同事罗耀金,请求罗耀金向办案民警说情,罗耀金在此过程中收取了其两条中华香烟,事后罗耀金电话联系我大队民警易伟鹏请求对当事人钟惟平交通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免于处罚,民警易伟鹏未予理会。另调查,我大队民警易伟鹏依法依规处理该起案件,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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