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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性质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8-10 12:58:25   领导:您好!咨询几个户口问题1、现在户口性质还有没有农业和非农的说法了?还是统一都是居民户口?2、比如现在在职公务员城镇户口转回农村,转回的户口性质有农业和非农的区别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城镇户口才能转回农村,才能变成非农性质?3、在职公务员将户口转回农村符不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违规将户口转入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会注销其违规转入农村的户口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安局  2021-08-13 15:57:57
  

李平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几个问题,现回复如下:

         1、2017年8月,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要求,我县已经对所有户口进行“一元化”户口改登,改登后的户口统一称为居民户口,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2、《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少数原来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但在城镇无生活基础,实际居住在农村的人员或下岗的城镇职工,本人要求从城镇迁回农村落户的,经当地乡(镇)和行政村同意,允许其户口迁回农村原籍落户。

根据规定,只要符合上述两规定之一,城镇户口可以转回农村,户口性质均为居民户口。

3、对于违规申请宅基地建房问题,应向当地土管部门举报;按规定违规迁移的户口作退回原籍处理,重复户口或虚假户口予以注销。

谢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关心与监督!


兴国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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