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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成了失地农民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4-02 15:07:03   领导,你好!我是一名在职职工,单位购买了五险,前两年家里的地被征了,成了失地农民(失地农民证书已收到)。我了解到国家对失地农民有养老保险补贴,不超过15年,同村的人有的购买了职工养老,有的购买了居民养老。去年,村里也让我填了一份《赣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核表》,由于当时不了解政策,填写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实际上今年没有缴费。 现在有几个疑问想咨询一下: 1、我被征地政府对我的养老保险补贴,可以折算成一定缴费年限累计到我的职工养老保险当中去吗? 2、村里有通知我今年缴费,但事实上我没缴费,这个会不会造成逾期? 3、假如以后我失业了,想把单位上缴的职工养老保险转成失地农民的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吗?如果可以,是从失业那年开始补贴15年,还是从拿到失地证开始算起15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党群工作部  2021-06-26 14:41:06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被征地养老保险补贴可否折算成一定缴费年限累计到您的职工养老保险当中”问题。

根据《赣州蓉江新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文件规定,被征地养老保险补贴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只有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才能给予缴费补贴,不能直接折算成一定缴费年限累计到您的职工养老保险当中。

(二)关于“您今年未缴费,这会不会造成逾期”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被征地农民在单位就业且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就业参保期间可不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如你失业,需在失业后12个月内办理参加失地基本养老保险,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可享受全额参保缴费补贴,不造成逾期。

(三)关于“您失业后能否把单位上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接续到失地职工养老保险上”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后12个月内需办理参加失地基本养老保险,成功办理参保缴费后,可向赣州市社保局提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可将之前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接续到失地职工养老保险账户。

(四)关于“您失业后,参加失地职工,补贴从拿证时还是失业时开始起算15年”问题。

根据《赣州蓉江新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在失业后12个月需办理失地基本养老保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继续享受全额缴费补贴,若缴费补贴不足以补贴职工保满10年的,则继续给予缴费补贴满10年止,补贴标准为当年职工最低缴费标准的60%。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797-8163973进行咨询!

 

 

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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