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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可否进行生育津贴补差?如何补差?(来源:问政大余)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2-09-16 15:06:45   想咨询一下,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产假期间发放了工资,但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单位可以进行补差发放给个人吗?如果可以补差,那是如何补差?产假期间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需要在补差生育津贴里面扣回吗?(问政人信息:匿名 152******4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大余分局  2022-09-28 15:45:57
  

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是否进行生育津贴补差的答复

问题:1603450780

联系电话:15279707643

处理时间:2022-09-23

问政内容:问政人想咨询一下,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产假期间发放了工资,但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单位可以进行补差发放给个人吗?如果可以补差,那是如何补差?产假期间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需要在补差生育津贴里面扣回吗?

回复如下问政人您好,您反映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是否进行生育津贴补差的有关问题,我局已收悉,并安排工作人员于9月22日去电为您进行解答:依据《关于规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津贴计发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2]10号)文件“(非在职在编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的有关精神,您是可以要求单位补差。具体“如何补差?产假期间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是否需要在补差生育津贴里面扣回”所涉及的问题,您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如另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97--872262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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