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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转让土地违建要何时处理执行处罚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1-29 15:07:15   投诉兴国县长冈乡榔木村王军非法出售/转让土地给古龙岗镇忠田村钟兆煌严重违章建房一事,要求事件发生地长冈乡人民政府执行处罚拆除。 第一:《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王某据长冈乡国土所调查有三处房屋完全不符合一户一宅,卖集体土地给钟某违建的房屋面积达240平方米也是严重超标。这一点在违建初期长冈乡国土所有到现场当场制止违建行为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有卷宗可查。而双方却视而不见继续违建成。 第二:古龙岗镇忠田村钟兆煌距离长冈乡榔木村相距几十公里的不同乡镇,钟兆煌肯定是没有长冈乡的土地的。钟兆煌非法购买长冈乡榔木村王某的集体土地违建行为属实。这一点下达过限拆通知书,行政处罚通知书都可查。 第三:无论违建方称是榔木村王军违建的卖于古龙岗钟兆煌,还是古龙岗钟兆煌非法买的土地违建的。违章建筑没有审批手续也不可能取得审批手续这是事实,第一王某有多处住宅不符合一户一宅,第二面积严重超标。所以违章建筑是完全属实的。 第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发办(2007 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非本村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根据《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只要房屋规划违法,存在违法建筑,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就可以决定限制房产的初始登记或者转移、抵押登记(即查封)。所以完全可以对该违章房屋进行查封处理,对该违建房屋断水断电规劝搬离等措施。 5.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完全有法律依据支持对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人进行拘役判刑。 投诉要求: 1.依照《国土法》对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违建房屋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2.依照《国土法》对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进行没收违法所得处理; 3.依据《刑法》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人员进行拘役判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不要以:正在调查处理、正在处理、下一步执行、推脱给其他部门等一系列搪塞的方式敷衍回复。 应该派干部到现场实地进行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思想工作规劝执行给违法行为人施加压力。不要任何工作都没有做也没有执行任何处罚就敷衍了事的回复或包庇行为!此违法事实没有处罚这样是对长冈乡人民政府执法的一大污点,也不希望一直这样投诉给长冈乡人民政府带去名誉上的损失,希望严格执法彰显长冈乡人民政府的尊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长冈乡  2023-02-03 17:20:31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单位多次进行回复。目前该案件相关单位正在重新立案查处阶段,待查处结果出来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感谢诉求人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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