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发票、契税发票问题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4-02 18:31:01 您好!2016年购房时,销售楼盘人员未将购房发票发放到我个人手中(现楼盘销售部已搬迁解散),契税发票是2016年有购房补贴,契税发票就一同上交财政部门,当时未复印,现在想咨询一下,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是否可以到税务部门补打印,或去税务部门复印一份留底。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兴国县税务局 2021-04-19 15:14:54
曾先生: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 1、购房发票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如需原件或复印需找当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即使已经清盘,票证也会保留)。2、契税发票原件上交到财政,有以下途径复印:①到财政复印原件;②到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复印存根联,但是时间较为久远,税务局票证极多,需要提供当时的原始资料(如照片、发票编号等),以便查找 ;③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局契税办理窗口补打印,但由于时间跨度长,系统多次整合升级,存在系统里找不到这张票的情况,同时去的时候要准备身份证等证明证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07975321221/0797532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