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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青年科技职业学校校舍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检举信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11-01 18:51:40   关于赣州青年科技职业学校校舍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检举信 尊敬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领导: 本人张勇,现实名举报赣州青年科技职业学校有限公司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校舍的违法行为,事实如下: 2022年8月赣州小天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位于经开区湖边镇湖边达到1号地块开发建设校舍,2023年2月3日赣州小天使公司设立了赣州青年科技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创办了赣州青年科技职业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12.88亩,建筑面积为73572.96㎡,享有数栋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2023年6月学校面向社会招生23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5人,学校现已开学。 截止到2023年10月,学校的基础设施均未经竣工验收以及消防竣工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赣州青年科技职业学校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校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第三十一条?“未经验收,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的规定,学校2500余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得到保障。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工程质量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哪个家长愿意让孩子在不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没有哪个教职工愿意在不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假如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本人恳请贵单位: 请求贵单位对赣州青年科技职业学校存在的上述问题予以检查核实,如果查证属实,请求贵单位依法予以惩处,并将相关处理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本人。 检举人:张勇 联系电话:17707970678 2023年11月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消防大队  2023-11-10 14:48:3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要求,201951日起,消防救援机构不再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含复审和复验),同年630日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全部完成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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