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县(市、区)网络问政平台! 个人中心

和睦小区《有家餐厅》案件潋江分局拖延不办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6-13 10:05:27   和睦小区《有家餐厅》无证无照违法经营案件,《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兴市监食罚决【2022】114号》“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活动;2: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50000元的罚款。”潋江分局此前的说辞是此案件处罚文书2022年11月21日当事人陈海霞签字之日起,走6个月程序后交由法院强制执行,市监局没有强制执法权。现在6个月程序至2023年5月21日早已经走完,潋江分局却一直拖延不办,五月份第一次询问回复说法院要电子档,要重新移交;6月2号第二次询问回复说市里有任务,没时间弄,要到6月9日;6月12日第三次询问回复说县里有任务,没时间弄,要到6月19日。此餐厅至今仍在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影响本人生活环境和健康,请问市监局你们不顾本投诉人的利益,任由违法事实继续发生,不采取措施制止,继续拖延不办,是主管人员办事能力有问题还是思想作风有问题。此事本人向县市监局反应很久了,事实胜于雄辩,麻烦市监局的领导不要视而不见,真正的解决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6 16:02:17
  肖先生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多次答复,近期也告知了您相关材料移送至法院时,将电话告知于您。如有疑惑,可以咨询我单位潋江分局。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