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县(市、区)网络问政平台! 个人中心

举报赣州市信丰县小江镇卫生院,该单位在职人员陈献英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2-07-27 13:35:44   "领导你好!我举报赣州市信丰县小江镇卫生院,该单位在职人员陈献英身份证号:3621230060,违纪违规问题,本人多次向单位赣州市信丰县小江镇卫生院反应该工作人员陈献英违纪违规行为,但单位未作出任何反馈,视若无睹。请有关单位及领导按规定调查处理。 1.陈献英作为单位在职人员,凭身份便利获取大额资金,损害群众利益。身为赣州市信丰县小江镇卫生院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侵占民众财产,所为所为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党风建设纪律规定? 2.陈献英借款用于副业经营,参与营利性活动,违反廉洁纪律,本人多次向赣州市信丰县小江镇卫生院反应陈献英个人作风道德问题和做副业的问题,单位没有对陈献英进行批评教育,多次联系单位,单位同事都反映不在,是否存在虚占职位,吃空饷,是否存在单位包庇不作为。面对群众的举报和反馈不闻不问,采用踢皮球和敷衍的态度。 3.陈献英已被依法列为限制消费人员,国家对于“失信人员”限制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其用在职证明利用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代表单位形象,单位是否可以容忍这类人员继续驻扎在单位,任由这种行为影响政府单位人员在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 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切勿出现纵容包庇的情节,也望单位严谨公正的处理此项事宜,给与公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如需本人配合致电我处,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卫健委  2022-08-10 10:03:04
  
经核实,陈献英,原小江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2018年4月其向小江卫生院提出辞职申请,卫生院研究同意后报请县卫计委(现卫健委),经县卫计委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其辞职,并下达《关于陈献英辞职的批复》(信卫计批字【2018】13号)。关于陈献英在外经营副业的情况,陈献英已于2018年4月3日办理了辞职相关手续,已不属于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据公安机关反馈,陈献英于2019年被公安机关逮捕,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信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判决,现正在服刑中。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