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市中央公园于23年至24年新增加了营业性质的售货亭,请问是否有贵局的审批,是否已经通过审批。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4-03-27 18:44:00 根据章贡区政府23年12.23日印发的《监管办法》规定,区属营业性质的资产对外出租必须经过贵局审批,审计,请问23年至24年赣州城市中央公园新增加的营业性质的售货亭,是否有贵局的审批,是否已经通过审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03-28 11:14:06
该售货亭为赣州建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出资建设资产,不属于区属国有经营性资产,不适用《章贡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