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购买二手房契税补贴未执行上级规定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10-17 15:14:28 7月26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56号),该通知第一部分就明确指出:公布之日起(即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以合同网签为准),由属地财政以个人购房契税缴交额为参照,给予不低于契税缴交额50的消费补贴……因此,通知明确了契税补贴是包括二手房的,而且是全市范围内。 但本人9月23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业务缴纳契税时,由本人全额缴纳契税,且工作人员答复没有契税补贴。章贡区、经开区、信丰县等区县都响应了赣州市的通知要求,发文明确了二手房交易纳入契税补贴范围,但大余未执行二手房交易契税补贴,且大余发布的《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也未将二手房纳入契税补贴范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住建局 2024-10-22 15:39:42
根据《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56号)文件“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本地房地产政策支持措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精神,结合我县近几年房地产业供地量、商品房库存量、我县的经济运行指标考核,以及我县二手房市场发展较平稳的实际情况,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未将二手房补贴纳入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