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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欺压学生暑假工(来源:问政大余) 已回复 类型:建议

2022-07-05 10:32:10   打击违法欺压学生暑假工与搭建学生和暑假工企业的桥梁(比如利用互联网搭建政府主导监管、企业主体、学生和家长参与的权威平台)(提问人信息:热心市民 158******3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人社局  2022-07-08 11:42:39
  1.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2.我们鼓励学生能够更多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这可以充分的引导青年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有利于引导学生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知识和智力优势,为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基本需求服务,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奉献精神等。
3.我县人社部门每年都会在现场以及线上举行招聘会,对口对标向本地企业输送人才,您可以多了解了解家乡招聘的信息。招聘会的目的,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的同时,也为促进高校毕业生、专业技能人才、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城乡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务工信息,感谢您能够为家乡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您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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