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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入户收费问题(来源:问政大余)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7-05 00:00:00   新平苑开发商收取水电入户费3000元,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O9805号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将水电入户纳入商品房建筑工程预算,开发商是否属于违规操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021-07-07 15:00:20
  新平苑开发商收取的水电安装费违反了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涉及到水电安装的费用和其它面向全体购房者的共有性的建筑附属项目、经营性收费,一律纳入商品房建筑工程预算,计入商品房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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