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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局长滥用职权调查村民隐私,面对调查欺骗相关部门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10-15 11:21:10   本人《滥用职权扰乱社会》回复不满意 ①“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东莞辅警被欺骗,入厂调查本人,因为“本人长期不与父母联系,可能被骗至缅北”,本人有向110报警,有报警记录;东莞公安对涉事人员进行过相关调查,东莞公安当众对事件复盘,怎么可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听东莞公安对事件分析,矛头直指大余县公职人员。东莞公安:曾在东莞负责招商的陈姓男子(电话15970907770,姓名:陈水长,曾任职新城镇人大主席),找到曾(音)姓老板,曾(音)姓老板找东莞辅警,谎称“本人长期不与父母联系,可能被骗至缅北”,导致东莞辅警入厂调查;东莞公安说不是东莞公安要恶搞本人,是本人家乡的政府人员要查你;陈在调查录音中,有提到常务副镇长、朱协明(音)和曾(音)姓老板,还提到要开具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根本不是“新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委托东莞公安找到您本人进行联系”,颠倒黑白,欺骗东莞公安,事件真相是谎报警情被报警陈水长被调查才说要给证明或情况说明。 ②“因您本人在大余县新城镇涉及反映房屋拆除要求赔偿的问题,新城镇政府一直想与您本人当面进行沟通,但您未提供居住地址”,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均有本人联系电话,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为何还要谎报警情?为何还要电话本人东莞厂老板说不要上访? ③本人不认识陈水长,也不认识曾(音)姓老板,请问他们有什么权利私查本人?陈水长,曾任职新城镇人大主席,在调查录音中提到常务副镇长,还有“朱协明(音)”常务副镇长、陈与朱为大余县公职人员,均与本人不认识,谎报警情,大余县公职人员吃饱了饭撑得苦才如此作为?全是个人行为?“新城镇政府并不知情”?“新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委托东莞公安找到您本人进行联系”与“新城镇政府并不知情” 自相矛盾! ④“请您本人积极与新城镇政府联系,妥善处理您的诉求”,2022年4月上旬,一户一宅民房和新农村规划远离村庄的农具房被强拆,一年多来,不停地网上投诉和网上信访,赣州12345、问政江西、中共江西民声通道、江西都市频道、大余县人民政府网部门问政、县市省信访局等均有投诉或信访记录,抖音、快手和微信群等均有实事求是反映,难道还不够积极吗???政府相关人员多次上户:有拍照作秀;有镇村干部有威胁恐吓有说过上访要查三代和影响找工作买火车票飞机票;投诉和信访回复,不是胡乱回复,不是无中生有,就是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有请人民警察陪同上户,借警察之口强迫村民接受其不是威胁恐吓和不是强拆之说辞;有村支书深夜上户同村民争吵是否强拆;有村支书找本人多名亲戚当面或电话说要本人不要上访;有镇政府找来说客(政府部门远房亲戚和公安部门同学)电话本人;有新城镇副镇长董太义曾电话本人东莞厂老板说不要上访;还有此次公职人员私查隐私;更有9月24日深夜,常务副镇长董、镇干部廖和赖,找到本人,在东莞万江简沙洲一家夜宵摊,谈了一个多小时,不尽人意。信访是村民的权利,希望新城镇政府拿出诚意,解决强拆赔偿问题和道歉问题。⑤陈局长滥用职权调查村民隐私,面对相关部门调查,欺骗隐瞒,朱协明是谁?什么职务?情况说明或证明在哪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25 18:03:57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第一时间与新城镇进行对接,新城镇对于您的诉求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的情况不属实,您本人通过多渠道信访反映房屋拆除要求赔偿的问题,新城镇政府一直想与您本人当面进行沟通,但您未提供居住地址,因此新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委托东莞公安找到您本人进行联系。至于您反映内容为“长期不与父母联系,可能被骗至缅北”的信息,新城镇政府并未要求中间人传达此消息,而核查是否滞留缅北人员信息是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属于正常工作,且与您反映的诉求无关。同时,您反映房屋拆除要求赔偿的信访事项经多方走访调查,事实认定清楚,为不合理诉求,新城镇对该事项已作出处理。如您对处理结果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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