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佰邦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医康方仁联苯脚气王喷剂 ”的投诉,麻烦卫健委的领导核实处理。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10-23 16:38:02 2024年10月16日在拼多多“美士恩大药房旗舰店 ”买到一款医康方仁联苯脚气王喷剂,到手为消字号产品,生产厂家为“江西省佰邦药业有限公司”,该产品名仿了药品名“联苯苄唑溶液”,并且包装也和OTC药品“洛芙联苯苄唑溶液”高度相似,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药品,实际没有任何效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条例和2009年《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中详细规定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四种情形中“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还有2009年11月5日《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第一条也规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产品,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这一条例。是否可以定义为假药?麻烦卫健委的领导核实处理,谢谢 淘宝、京东、拼多多、美团、抖音网上还有好多该产品在售,并都在明里暗里宣传可以治疗脚气,脚癣。为避免更多消费者受骗,是否可以对该公司做相应责任追责,麻烦卫健委的领导重视并核查立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05 09:08:52
关于江西省羚亚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消毒产品的调查情况回复函
尊敬的许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委高度重视,于2024年10月29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江西省羚亚药业有限公司为一家电商销售单位,主要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销售。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办公区域发现“医康方仁®联苯脚气王喷剂”产品外包装图片,该图片标签标有产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地址、正面标识江西省羚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内容,该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和标签标识“脚气”的内容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江西省羚亚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医康方仁®联苯脚气王喷剂”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和标签标识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委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医康方仁®联苯脚气王喷剂”消毒产品,同时我委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是否是“假药”的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对其认定假药卫健委无法律依据,必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并查处。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告
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