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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复查申请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1-09-20 22:13:45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一名普通城镇退伍老兵,1996年12月退伍后我一边在外打工一边等待工作分配。1998年春节前,我到大余县民政局退伍安置办咨询分配情况,退役安置办告知我,我已被分配到大余县供销社。我向退伍安置办说明未收到任何通知和介绍信上岗的情况,但却被告知已经过了安置时间,不再安置。可我既没有接到大余县民政局退伍安置办、或者大余县供销社的通知,也没有收到任何安置手续。直到2018年大余军人事务局成立,才在军人事务局看到我的退伍军人档案上面写着:大余县供销社,下岗。我从来都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上岗和下岗的介绍信或通知,竟被安排下岗了! 因此近年我一直在争取自己应得的退役军人安置的权利,我于2021年5月2日向省长信箱投递了信访件,反映要求政府安置工作,补偿退伍后未安置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诉求,大余军人事务局于2021年8月26日答复于我,因本人认为答复内容不符合事实,特向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信访复查书面申请,现本人对部分答复内容提出质疑: 1.答复内容中“据走访调查,因你对政府安置工作的单位不满意,一直未到安置单位进行报到。”本人强烈反对这一不符事实的陈述,本人在上访信件里已经表明:本人当年未接到大余县民政局退伍安置办、或者大余县供销社的通知,也未收到任何安置手续,何来“对政府安置工作单位不满意”一说?未收到通知如何去安置单位报到呢?同时,请政府公开走访调查的过程和内容!走访了谁?怎么走访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请公开透明!本人不接受一切不符合事实的污蔑。 2.答复文件中提到《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之规定“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通知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本人再次申明本人从未收到任何政府机构发出的安置通知和手续,更不用说多次通知仍不报到这一说辞,请政府依据调查事实进行陈述! 3.本人在2018年大余县军人事务局成立当年去查询了本人的档案,未在本人档案内找到退役后工作分配表,然而,去年本人向县内政府反映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后,于今年再次去查看档案时,本人的工作分配表已放置在档案内,本人为此提出几点质疑:1 本人档案内的退役军人工作分配表的缺失是否反映了政府档案管理工作上的不足 2.工作分配表在本人上访后又出现在了档案内,不符合本人历史事实:3.此工作表的出现只能反映本人分配单位的事实,不能反映政府通知到位,本人接受工作的事实。 以上是本人对上访信件回复内容的质疑以及申请复查的内容,请政府理解一名从没有享受过安置待遇的城镇退伍老兵的述求,再次复查本人退役安置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09-22 17:21:14
  收到赖**同志要求申请信访复查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对他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其对我们所做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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