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上瞒下!请向村民公开道歉!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08-25 22:18:03 (17)、“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城镇 2024-08-21 142818 您已签订协议,我镇不再受理”请问签订什么协议?请举证并公开!欺上瞒下!行政不作为!官官相护! (16)、“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城镇 2024-08-07 152800 您已签订协议,我镇不再予以受理。”请问答订什么协议?请公开协议内容?欺上瞒下?行政不作为?官官相护? (15)、“官方回复回复单位:新城镇 2024-08-07 152749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您已签订协议,我镇不再予以受理。”请问答订什么协议?请公开协议内容?欺上瞒下?行政不作为?官官相护? (1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城镇 2024-08-01 111535 您已签订协议,我镇不再予以受理。”请问什么协议?同谁签订协议?请公开协议内容! (13)、“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城镇 2024-07-10 092400,据调查了解,您已签订协议,我镇不再予以受理。”签订了什么协议?为何不敢公开?没调查?没了解?不再予以受理是官官相护?还是行政不作为? (12)、“官方回复:回复单位:新城镇2024-06-25 144857,据调查了解,您已签订协议,我镇不再予以受理。”今天是党的生日,请新城镇的某些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请新城镇某些党员对照以下行为,扪心自问,长期欺骗欺负欺压村民,是否对得起党和国家?是否对得起组织的信任?是否敢于担当恪尽职守?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1)、"官方回复:回复单位:新城镇2024-06-17 10:44:21,据调查了解,您已签订协议,我镇不再予以受理。"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调查了什么?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了解了什么?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什么协议?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协议内容是什么?请新城镇人民政府将调查了解的协议公布于众!!!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不再受理是不是行政不作为?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不再受理是不是官官相护? (10)、"官方回复:回复单位:新城镇2024-06-02 104038,反映人已就该上述系列问题与新城镇新城村在2024年4月30日签署《停访息诉协议书》,并签字按捺手印,信访人反映的上述问题我镇不再受理。"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何时何地与何人签字按捺手印?请问有拍照秀?有照片为证?还是有视频作证?协议书一式二份?一式三份?协议书有些什么内容?请新城镇人民政府给我一份,请向全世界公布,以便全世界人民监督协议双方共同遵守!请问是新城村组织实施强拆一户一宅民房和新农村规划远离村庄的农具房?请问同新城村签协议与新城镇有什么关系?请问新城村等同一新城镇,新城镇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9)、2年来,镇村干部不断上户,不是拍照秀,不是威胁恐吓,不是强迫村民接受其不是强拆说辞,不是信访乱回复,不是无中生有,就是调查村民隐私,就是长期欺骗村民,言而无信!甚至请人民警察陪同上户,借人民警察之口强迫村民接受其不是威胁恐吓不是强拆说辞。不让村民上访,请问镇村干部解决了什么问题?某些镇村干部,打着政府的旗号,钻着地方文件的空子,长期欺骗欺负欺压村民,希望党和政府管管那些肆无忌惮的镇村干部,希望那些胡作非为的镇村干部向村民道歉! (8)、"关于您反映拆除卫星锅的问题。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镇村干部依法依规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存在违规行为,并且不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本人是用拆除卫星锅这件事来举例说明村干部打击报复村民,不存在任何讨价还价,是高文化高素质的某某公职人员答非所问,转移话题,胡乱回复!农村的卫星锅存在十多年,国务院令发布N多年,众多村民违规时,请问镇村部在哪里?村干部自家楼顶也装有卫星锅,这些现象在2021年10月份之前是普遍存在的。2021年10月下旬,本人收到大余县新城镇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的电话,要拆楼顶卫星锅,本人反问过,长期不在家,不使用,春节回再拆,并说国庆在家怎么不说?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要求将本人家里钥匙寄给她,(有电话录音为证)遭拒绝。之后,投诉12345,新城村妇联主席智商不如3岁孩童,因为3岁孩童都知道家里的钥匙不能给别人。新城村胡主席找我妈说让我不要上访。村干部胡华香通知村民拆除卫星锅是其工作职责内的事,强行执除是镇执法部门的事。请问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有什么权力强拆村民的卫星锅?请问新城村妇联主席有什么权力要求村民快递家中的钥匙给她?2022年4月,我妈的一户一宅厨房的一面墙,被镇村干部带人强拆掉,造成生活不便,忍受酷暑蝇蚊,忍受霜雨雪,人在做,天在看!镇村干部就是这样打击报复村民。强拆后,不停地投诉,2023年2月下旬,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让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找人砌好了被强拆的那面墙,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镇村干部是不是吃饱了饭撑得苦?拆了又砌?请问是谁在买单?挪用集体资产?挪用国家资产?被投诉后,2023年春节给我妈冬春救助1人写成4人1050元,详见监督一点通<微信>。一户一宅民房一面墙拆了又砌,造成近八旬老人生活不便,补1050元不足以平息村民怒火,新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董太义、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和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需要当面向村民道歉!尤其是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向村民提无理要求,打击报复村民,更应当面向村民道歉! (7)、"回复单位:新城镇2024-04-03,162126,二、关于您反映威胁恐吓的问题。经调查,您多次在新城村大小岭组村务公开群煽动村民集体上访,且存在让老人住老房的行为,这些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不符。村干部胡华香在发现您上述行为后,上户告知您不得煽动其他村民上访,并告知您本人及家庭成员入党、考录国家机关等政审程序将关联综治信访部门意见,不存在威胁恐吓的行为。""多次在新城村大小岭组村务公开群煽动村民集体上访"请拿出证据来,有了证据请依法处理,否则就是诽谤!"存在让老人住老房的行为,这些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户一宅厨房一面墙被村干部强拆,让近80岁老人忍受酷暑蝇蚊风霜雨雪,谁在造孽???请问镇村干部还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民依法信访,某些公职人员打着新城镇人民政府的名字,信访乱回复,无中生有!信访超60天不申请延期,申请延期超90天回复,请问负责信访回复的新城镇人民政府某些公职人员,扪心自问,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村干部胡华香在发现您上述行为后,上户告知您不得煽动其他村民上访,并告知您本人及家庭成员入党、考录国家机关等政审程序将关联综治信访部门意见,不存在威胁恐吓的行为。"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和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何时发现的?胡主席威胁恐吓我女儿又是什么时候?请举证!请问村干部胡主席何时何地通过什么方式告知本人及家庭成员入党、考录国家机关等政审程序将关联综治信访部门意见?有照片为证?有视频为证?还是有录音为证?请举证!否则就是无中生有!就是欺下瞒上!负责回复的新城镇国家公职人员,不调查,罔顾事实,信口雌黄,难道新城镇人民政府就这样不负责任胡乱回复?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所有信访回复审核的党镇领导,罔顾事实,信口雌黄,是有意指使是故意为之还是工作失察?党镇领导应遵守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只是挂在嘴上从不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工作中?扪心自问,在其位不谋其政,有何脸面面对全镇人民???这些胡乱回复国家公职人员需公开向村民道歉! (6)、2022年4月,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和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带领一大帮身着迷彩服的人,出动大型机械,强拆新城村民房,从东边田良下组到西边大小岭组,尤其是西边大小岭组远离村庄新农村规划的农具房、盖红瓦墙体粉刷完好的土坯房、一户一宅唯一民房和一户一宅唯一厨房全部强拆掉,而中间新城镇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所在的中城背组土坯房空心房裸墙至今不拆;新城村一亩三分地,田良下组和大小岭组之外,土坯房到处可见,甚至屋顶无瓦墙体残缺,真正烂墙烂屋的土坯房依然存在。村民不在家被强拆,门已上锁被强拆!村干部在微信群发语言,不配合开门开锁,不配合清理农具房内物品,直接强拆掉。哭天喊地的村民被强拆的人控制!什么全体村民都比较支持配合?镇村干部带领一帮着装迷彩服的人进村,出动强拆机器,谁不服从就控制谁,有的村民手机拍照了被强拆的人强制删除,有的地方强拆村民,东西都不搬,直接拆让村民损失更大。人在做,天在看!!!新城镇之前的公告栏有,排名第一的董太义强拆1000多平方,而赖委员只有可怜的20来平方,强拆的标准依据是什么?难道是董太义为了头顶那顶乌纱帽为了升官发财弄虚作假强拆民房无法无天欺负欺压村民???同县同镇同一文件,董太义强拆民房1000多平方,同级赖委员只有20来平方,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是行政不作为还是乱作为?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和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打着政府的旗号钻着地方文件的空子,强拆一户一宅民房、强拆盖红瓦墙体完好民房和新农村规划远离村庄的农具房,应该对被强拆的全体村民作出赔偿!!! (5)、2022年9月2日,当面对质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新村支书李小龙和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董副镇长和胡主席都说本人上访影响女儿买火车票飞机票,董副镇长和胡主席对毫无知情的在校学生威胁恐吓,当面对质有录音为证。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相关的株连法规或政策吗?镇村干部就这样威胁恐吓信访村民亲属?请问新城镇人民政府新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董太义就是这样信口雌黄吗?新城村妇联主席胡华香和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难道不应该当面向信访村民及其亲属道歉吗?! (4)、2023年4月18日,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和镇调解主任廖君坤上户,由新城镇派出所二位人民警察陪同,人民警察身穿制服,在大小岭东边球场,一行5人针对1村民,尤其是人民警察上户,让合法村民受到不好影响;镇村干部强迫村民接受其不是强拆和威胁恐吓说辞,更有甚者,妄想借人民警察之口强迫不是强拆和威胁恐吓。人民警察滥用职权,参与强拆纠纷,说镇村干部不是强拆,人民警察说镇村干部不是威胁恐吓,人民警察有强迫村民接受其言辞之嫌疑,镇村干部强拆民房和农具房与人民警察有半毛钱的关系?全程有录音为证,镇村干部和人民警察应向村民道歉! (3)、2023年7月3日夜,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和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上户,要村民签息诉停订协议,村民不接受不是强拆说辞,李小龙同村民争吵,李说如果不是强拆出门被车撞死之类的话,被村民赶出户。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和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应向村民道歉。 (2)、2023年9月前后,新城镇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电话村民亲戚,要亲戚让村民不要信访。信访是公民的权利,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应向村民道歉! (1)、2023年9月24日晚,东莞万江简沙洲社区,新城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当着新城镇人民政府政法委员赖良福和调解室主任廖君坤的面说要向村民及其亲属道歉,有录音为证;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当面说他不会乱来的,就在当日白天却打电话给村民打工的老板,让村民不要上访;董委托原新城镇人大主席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水长找企曾总谎报警情调查村民隐私,村民有报警,有报警记录为证,有陈水长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录音为证,董副镇长又是调查又是电话,让村民难以在工厂打工,大余县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太缺德了!!!二年来,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一直不解决村民诉求;更有甚者,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电话村民亲戚,让村民不要上访。董和李等镇村干部,代表党和政府,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长期欺骗欺负村民。村支书李小龙所在的小组,空心房土房至今不拆!难道多次上户的县镇村干部都视而不见?全体眼瞎了?董太义,陈水长和李小龙等中共党员,不让村民上访,调查村民隐私,强拆一户一宅民房和新农村规划远离村庄的农具房,威胁恐吓村民,滥用职权,妄想挪用冬春救助款封堵村民之口,让人民警察上户,妄想借人民警察之口,强迫村民接受其不是强拆与不是威胁恐吓等说辞,这就是党和政府多年培养出来的好党员和好干部?大余县新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董太义、大余县运输交通局局长陈水长和大余县新城镇新城村村支书李小龙等镇村干部欠村民一个道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城镇 2024-09-09 17:17:52
您已签订协议,我镇不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