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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你我同行(来源:问政大余)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2-06-08 09:15:33   完善法律,执法必严,理念、道德同行,保护我县城市环境和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生态主体权益——大自然(提问人信息:匿名 198******7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余生态环境局  2022-06-14 17:11:39
  

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推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主线,抓好环境监管执法、解决突出环境信访问题等重点工作任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一、加强学习,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充分利用大队工作例会为契机,组织全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赣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赣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中的12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各项类型和各项规定以及全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水平,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执法监管

1.执法有温度

一是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制定企业帮扶措施,联合各职能股室,深入企业的生产一线和项目建设现场,与企业家、企业员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情况。针对江西悦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赣州锐足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的个性化环境问题,及时下发帮扶指导整改通知书,并协调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引导企业加强完善环保守法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合法生产,让企业感受有温度的执法。

2.执法有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对大余县多家重点排污单位,采取重点督查、夜间暗查、节假日、双休日突查等有效检查手段,实时掌握污染防治设备及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的有关信息,摸清排污单位产污、排污环节,跟踪污染物流转路线,实行全过程监管。对一般排污企业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巡查,防止企业出现擅自停运或闲置环保设施的现象。

二是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等行动,加大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和接收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现场检查、监测频次,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并做好整改台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夜查、突查等环境执法监管新模式,对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频次、大力度、全覆盖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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