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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焦林村污水处理池违法选址及污水泄露污染我家环境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4-07 12:44:53   我是江口镇焦林村陈屋组村民陈昭先,住在陈屋组19号,江口镇政府将江口镇焦林村污水处理池建在我家两处房屋附近的上风口,距离我家最近的房屋不足3米,最远的房屋不足9米,离我家饮水井不足30米,江口镇政府建造焦林村污水处理池的选址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修建污水处理厂的卫生安全距离至少要150米的标准。而经过污水处理池管道排出口的水也是浑浊的,并且污水处理池管道破裂,泄漏的污水不仅污染了我家住宅周围的土地,蚊蝇丛生,破坏了生态,环境污水的刺鼻气味顺着风吹到我家房屋内令人作呕污,严重影响了我家生活环境。并且由于是在离我家房屋不到3米的地方挖地建污水处理池、生产场地、安装设施,导致我家房屋地基松动,现在我家房屋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墙面多处出现裂缝,有的裂缝有几毫米宽,外面的光线都能透进房间里,危及了我家房屋安全。为了恢复建污水处理池前的生态环境,还我全家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安全的房屋。我强烈要求把这个违法建造的焦林村的污水处理池搬走,希望生态环境局依法解决江口镇焦林村污水处理池搬迁问题,本人在此表示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023-04-14 10:25:43
  

一、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江口镇焦林村污水处理池位于江口镇蕉林村陈屋组,属赣县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点之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1.江口镇蕉林村污水处理池建设前,该村组生活污水通过简易的排水沟直排,污水排放后渗漏到地下,易对地下水或井水造成污染,为提升江口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有效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呈报《关于请求对赣县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其中包含江口镇蕉林村陈屋组项目,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赣县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点的批复》中包括的项目。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选址应结合村庄布局、地形特点、管网高程、主导风向和便于回用等因素综合确定。远离城区、镇区(一般指远离集镇区域3~5 km及以上,下同),人口分布集中的村庄,在管道敷设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应就地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江口镇蕉林村陈屋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规模为20T/D多级接触氧化工艺污水集中处理池,非投诉人所述“污水处理厂”,该工程由赣县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专业设计,设计单位进行了现场查看并进行合理设计,江口镇蕉林村陈屋组召开了相应的户主会,户主会上明确了每户农户的排污管道及排污池的路线布局,经会议决定同意后才开始实施的。

3.江口镇蕉林村陈屋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属公益性项目,为中央专项资金投资建设收集处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属国家固定资产,建设程序合法,不符合报废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是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百姓生活质量重要举措,此项目建成后,江口镇人民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了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周边农村环境得到了改善,无明显异味。

4.根据投诉人反映“导致我家房屋地基松动,现在我家房屋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墙面多处出现裂缝,有的裂缝有几毫米宽,外面的光线都能透进房间里,危及了我家房屋安全。”情况,建议由属地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投诉人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二、处理情况

我局将加大对江口镇蕉林村陈屋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坚决杜绝治理设施闲置的情况;投诉人房屋安全问题建议由属地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投诉人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住房安全。

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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