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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升档的问题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11-30 21:09:01   我母亲今年58岁,至2023年满60岁时将缴纳了11年保费。其中2012-2017年每年100元档,2018-2023年每年300元档。到2023年满60岁时能不能通过一次性补缴余额的方式将前面11年全部上升至每年3000元档?如果可以,补缴部分能不能享受政府相应的补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2-24 17:17:47
  

其母亲2016年至2019年可按年补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文件规定,城乡居保缴费政策,2011年至2014年缴费10个档次分100元到1000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438)文件规定,2015年至2017年缴费12个档次分100元至2000元。《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赣人社〔20184)文件,2018年至2022年缴费11个档次分300元至3000元。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政府补贴。其母2023年满60周岁,2011年的属正常中断补缴年份不享受相应的缴费。2009年到2010年可按(赣府发〔201438)文件规定,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另其母2020年已逐年正常缴费,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参保人员应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于当地规定的缴费期内,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参保人若需调整缴费金额,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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