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县(市、区)网络问政平台! 个人中心

洪门灰鹅馆(餐饮类)未做餐饮污水处理,而且未排放下到水道,严重污染居民居住环境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2-09-13 18:29:17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我是兴国洪门工业园洪门村洪门组44号居民,朱增海,我家上面邻居做的新房子在未做餐饮污水处理的情况下,私自出租给餐饮老板做餐饮服务(以下简称:灰鹅馆,地址:兴国县潋江镇洪门工业园国兴医药公司后面),该栋新建的房子且不说有没有违建,就说他家的生活污水和餐饮污水,没有排放到城市下水管道,私自排放到旁边的鱼塘,鱼塘也有我家一份,几年前鱼塘的水每年还能有鱼吃,现在的鱼塘的水乌漆麻黑,前几天爸妈样的鸭子放到鱼塘,莫名的死了,可见鱼塘的水质有多差。而且我家的水井,也在离鱼塘的附近,鱼塘有的时候风吹,偶偶都有一股恶臭味。以上情况,在该餐馆刚开业不就,我家就与该餐饮老板有沟通,但是沟通未果,一直未处理,目前因为这个邻居关系也不好了,但是为了饮水安全和居住环境,我觉得有必要站出来说一说,请贵部有空前来查看,督促餐饮老板以及房东立即整改!由于平台原因不能上传图片,不然我会发鱼塘那排水口的照片,真的是不堪入目啊,恳请领导出面解决,再次感谢政府,感谢贵部,感谢每一位服务人民的政府工作人员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城市管理局  2022-09-14 11:27:0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此问题不在我局的监管范围内,建议向环保部门反映,感谢您的理解。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