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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7-05 00:00:00    6月东莞已转社保至大余,6月30日已补缴往年断缴的,现有问题咨询如下 1.现在打工,大余已缴今年下半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请问从8月份起公司可不可以帮我缴东莞社保? 2.从2022年起,在东莞缴社保,大余的可不可以停? 3.本人50多岁了,几年后不打工了,请问可不可以重启现在缴费模式,即在大余缴社保,个人和单位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荡坪贸易公司分担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人社局  2021-07-07 15:18:25
  刘登铭同志:
    您于2021年7月5日在问政赣州上咨询的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8月份开始在东莞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
    根据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贵公司可以为您在东莞缴交养老保险费。
    二、从2022年起在东莞缴社保,大余的可不可以停问题
如您2022年在东莞市缴交养老保险费,2022年就不需要在大余县缴交养老保险费。即您在务工地(东莞)缴交养老保险后,无需在大余重复缴纳,待您不外出务工,可将外地缴交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回我县,再到我县继续缴纳。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缴交当年的养老保险费须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完成,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含三年)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跨地区转移接续。因您提到在大余补缴了往年断缴的养老保险费,如您今后想要将大余县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务工地,如果存在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含三年)的情况,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将无法办理转移。
    三、关于您咨询的,您已经50多岁,几年后不打工是否可以重启现在的缴费模式,在大余交社保和由原工作单位分摊养老保险费用的问题
您不在外地打工后,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回大余县缴纳。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21号)文件,如您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可以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如按照企业参保缴纳,缴费比例按照单位16%,个人8%。您咨询的个人和单位分摊费用问题,我中心无法为你解答,建议您咨询原工作单位。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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