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县(市、区)网络问政平台! 个人中心

社保政策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4-20 11:35:13   社保局领导: 你们好! 我本人之前在广州市已经连续缴纳了17年的职工社保,中间停了大概半年时间。现在回到定南又开始缴纳职工社保。 1.请问我这种情况需要补缴这半年的社会保险吗? 2.另外我在广州的社会保险不转回定南可以吗? 3.我这种情况目前的政策(60岁)是可以在广州办退休吗? 以上三问麻烦领导帮我回复一下,谢谢! 黄先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社保中心  2021-04-30 17:43:00
  黄家发:现就你的问题回复如下:1.如果您的养老保险在广东中断的话,建议您到广东补缴。如果在定南中断的,建议您5月底之前到定南社保局补缴。2.社保待遇领取地的确定是根据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户籍、参保地养老保险缴交年限等情况决定的,现在还不能确定您的待遇领取地。咨询电话:0797-4291791,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心!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