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2021)第4号
殷莲:
本机关11月10日受理了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现将你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水西镇联三村污水处理厂周边土地的补偿文件为《江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
如对本答复书不服,可在答复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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