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莲女士:
本机关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您通过在线申请方式,要求获取东江源流域(寻乌水、定南水)2016-2023年每月地表水质数据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已通过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对外公开,相关网址已发至您邮箱,请您自行查阅、获取。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赣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2日
(我局正式盖章文件已发送您指定邮箱,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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