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赣市财依复〔2024〕第4号
孙铎容:
本机关于2024年2月21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要求获取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支出明细的申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不存在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核查,你申请获取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支出明细”属于部门决算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据初步判断,章贡区人民法院可能掌握相关信息,建议您依法向相关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新区兴国中路(赣州市血站旁,城市家园对面) ,联系电话: 0797-8303006。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于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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