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时间  2024-04-20
申请内容 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本人已收到不予批准出国境证件决定书,请贵单位信息公开本人何时才能成功领取护照去境外就医,何时才能离开令本人患病的环境远离疾病? 本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是顶格处罚,经开区出入境工作人员的口头告知和孩子护照又下发,导致母子俩被动非法出境且报警无望,请贵单位信息公开本人和孩子(肖泽睿360782201601153850)何时能成功领取护照合法出境就医,谢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意见  

谢忠连:

您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我局提出以下申请:“请公开本人和孩子何时能成功领取护照合法出境就医”。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您的申请属于行政许可事项,非赣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范畴,您可以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并依法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如不服答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