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2021)第5号
章耀华:
本机关11月18日受理了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现将你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经审查,您申请的1.项目方案总平面图;2.项目日照分析报告;3.评审专家意见及评审报告,本机关予以公开。您申请公开的HT4-04-B08地块东城公馆项目规划审批文件目前尚未完成签批程序,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书不服,可在答复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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