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北京:
您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我局提出以下申请:“1、申请公开赣南电商城-巨亿城小区消控室工作制度 2、申请公开赣南电商城-巨亿城小区消控室人员资质”。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规定,小区消控室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您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我局公开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如不服答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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