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 《赣州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2024-04-17
申请内容 根据《赣州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赣州市龙兴福居极少墅湾玺二期小区由赣州汇和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现招聘4名人员在该小区内从事保安工作,姓名和年龄分别为:潘泽伦,28岁;韩小风,29岁;何周文,27岁;赖佑盛,19岁。潘泽伦保安员证编号为360735199510051918,发证机关为上海市公安局,其余3人尚未取得保安员证,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是否会对相关物业公司给予期限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贵单位是否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相关处罚,请告知。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意见  

朱园同志:

本机关收到您通过在线方式提交《赣州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赣州市龙兴福居极少墅湾玺二期小区由赣州汇和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现招聘4名人员在该小区内从事保安工作,姓名和年龄分别为:潘泽伦,28岁;韩小风,29岁;何周文,27岁;赖佑盛,19岁。潘泽伦保安员证编号为360735199510051918,发证机关为上海市公安局,其余3人尚未取得保安员证。4月12日,属地公安机关在工作检查中,对3人尚未取得保安员证的情况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30日内整改到位。如整改不到位,属地公安机关将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如不服本答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