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区府依复(2025)第15号
黄芳燕:
本机关于5月16日受理了您提出的公开“逮捕证或传唤证或拘留证、办案协作函件或其他相关执法文件、法规文件”的申请。本机关现将您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答复如下:
您申请公开的“逮捕证或传唤证或拘留证、办案协作函件或其他相关执法文件、法规文件”,经了解,您所申请公开的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制作、保存或者最初获取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您依法向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了解相关情况,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西津路46号,联系电话:0797-8292236。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或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