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蓝天先生:
我局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您通过在线要求获取“于都县2022年、2023年政府债务收入、支出情况及未来几年政府债务收入支出情况,PPP项目涉及审计整改的项目、审计整改进度、完成情况,PPP 项目支出列入报经人大表决的报告”的申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2023年、2024年政府债务收入”我局已通过于都县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政府债券(https://www.yudu.gov.cn/ydxxxgk/zfzw/xxgk_list.shtml)对外公开,“2022年、2023年债券支出”我局已通过于都县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经信息>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https://www.yudu.gov.cn/yudu/2023/202410/9fc12f97d00348d880b10c320d9dd841.shtml)对外公开,请您自行查阅、获取。2025年及以后年度债券收入、支出情况暂时无法预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PPP项目涉及审计整改的项目、审计整改进度、完成情况,PPP 项目支出列入报经人大表决的报告”不属于公开事项,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于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于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于都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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