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康建依复〔2025〕第11号
肖陈:
本机关于2025年5月9日收到您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现将您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答复如下: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关于“个人商品房住房维修基金账号、密码及维修基金缴纳发票”的相关信息本机关不掌握。据初步判断,赣州市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您依法向相关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7号楼6楼,联系电话:0797-6613270。如您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797-6641768咨询了解,感谢您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如不服本答复,可自本答复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南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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