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 关于会昌县人民医院体检卡余额异常及服务态度问题的严正投诉
申请时间  2025-05-06
申请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会昌县前某单位员工,现就2023年由单位发放的会昌县人民医院体检卡(金额1600元)使用过程中遭遇的严重权益侵害问题,向贵部门提出正式投诉,恳请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事件经过1. 体检卡发放及使用情况 - 2023年,本人所在单位发放会昌县人民医院体检卡(金额1600元),本人于当年使用约800元,剩余800元。 - 2025年4月7日,本人通过医院体检科医生查询确认卡内余额仍为800元,并完成体检预约。 - 2025年4月,按预约时间前往医院体检时,被告知“卡内无余额,无法使用”,且工作人员未提供任何有效解释,仅以敷衍态度推诿。 - 2025年5月6日,医院来电称“无法解决”,至今未退还剩余金额或给出合理解释。 2.医院服务问题 - 服务态度恶劣:前台工作人员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未履行基本告知义务,严重违反事业单位服务宗旨。 - 管理失职:体检卡余额显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存在系统漏洞或人为操作问题,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权益。 二、投诉诉求 1. 彻查体检卡余额异常原因:要求医院提供完整消费记录及系统操作日志,查明800元余额消失的具体责任方。 2. 退还剩余金额并赔偿损失:退还800元体检卡余额,并赔偿因医院管理失误导致的误工、交通等损失。 3. 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对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及管理部门予以问责,整改服务流程。 4. 公开整改措施:要求医院书面反馈整改方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法律与政策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院作为服务提供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财产权。 2. 《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应秉持公益属性,会昌县人民医院的行为严重背离“为人民服务”宗旨。 3.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需建立规范的投诉处理机制,而本案中医院未履行法定职责。 四、呼吁与期望 会昌县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本应恪守职责、服务群众,但其推诿塞责、漠视民生的行为已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与社会公信力。恳请相关部门: - 责成卫生主管部门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 督促医院限期整改,完善内部监管与投诉机制; - 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以儆效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意见   吴春梅:您好! 您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提交的要求公开申请公开关于会昌县人民医院体检卡余额异常及服务态度问题的投诉事宜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答复如下:经查,您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是本府制作,本府依法不属于公开主体。您可以向会昌县政府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为:0797-5622147。 市政府办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科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