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威:
您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提交的申请公开赣市府办字〔2020〕10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答复如下:
您要求公开《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0〕10号)文件信息,我局予以提供,并已经将文件发至您邮箱893570143@qq.com。
如对本答复书不服,可在答复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答复。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