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晓颖:
本机关于2021年9月3日收到您通过在线要求获取江西朝盛矿业有限公司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方案的申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现答复如下:今年4月中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督察江西朝盛矿业有限公司,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该问题牵头单位宁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立行立改,现已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上报,待批复后将正式印发。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赣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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