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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强占,且严重污染我村组村民的生活用水 村镇两级部门不处理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0-12-23 13:17:29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赣州市兴国县高兴镇高兴村七星组村民,我家的和我伯母家的土地大概7-8分地被兴国县茶园乡人,陈观福,1500707****,自18年中强占,私建猪圈养猪,并超过200头,已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至今快两年了,其间有村民的联名申请书申请土管所,环保局出面解决,铁的证据和事实面前,村里,镇里相关部门包庇,压着不解决,请你们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拆除违建的猪圈 并把土地复原归还就可以,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5 15:39:45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由于该项工作由兴国县具体负责,您可以向兴国县政府
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322187。 谢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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