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返回赣州市政府首页 >> 个人中心

土地被强占,且严重污染我村组村民的生活用水 村镇两级部门不处理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0-12-23 13:17:2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5 15:39:45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由于该项工作由兴国县具体负责,您可以向兴国县政府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322187。 谢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