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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11-29 07:40:40
您好,2020年9月1日登记结婚,由于对象是军人且一直未定婚期,暂未休婚假的,还可以补休3天婚假吗? 还是说需要在结婚证一年内休完婚假,超过1年就视为自动放弃婚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12345热线中心 2021-11-29 08:35:28
已致电群众告知其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结婚的夫妻(含初婚、再婚,不含复婚),且9月29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9月29日(含)正在休婚假的,婚假可以延长至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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