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摩托车赣BU5H60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1-06-15 08:36:4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2021-06-22 09:11:09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摩托车违反交通法规行驶的情况已收悉,我局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并通知当事人前来大队核实情况。经核实,2021年6月14日23时许,朱某驾驶车牌号为赣BU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您和您先生共2人(超载1人,均未佩戴头盔)从赣州火车站出发前往章贡区江山里小区。23时41分左右,闯红灯通过红都大道与赣康路路口,行驶至江山里小区人行横道,随后沿人行横道行驶至江山里小区。
经调查取证,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依法对朱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超员、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江山里小区楼下设置了二轮车停车位,在人行横道行驶不认定为逆行。涉嫌超速的违法行为因取证不足,无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非法营运行为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执法。朱某涉嫌非法营运的问题您可以向交通运输部门反映,我们也会将类似的非法营运问题通报道路运输管理职能部门。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超员车辆,骑乘摩托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文明安全出行。祝你生活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赣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