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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工医保如何补交医保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9-09 08:07:1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2021-09-23 09:03:37
  

张先生,您好!收到您咨询关于教师职工如何补缴及补缴费用计算的问题后,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对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补缴及费用计算进行政策解答如下:

经核实,您2003年在禾丰中学任教,现在财政工资名单为仙下中学,医保系统缴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任何单位和职工不得减免、缓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逾期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之日起,暂停其单位或职工应由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待补缴所欠保险费的本金和日加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后再予恢复。欠缴保险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

从办理好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连续满一年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您所说当时缴纳了一年医保费(需要提供2004年度的缴费依据),应补缴2005年至202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依据于医保字[2020]94文件行政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在编人员以本人基本工资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补贴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含公务员车补、取暖费)计算,你2020年财政的应发工资为5501元,2005年-2021年补缴总金额为237643.34元(包含滞纳金138992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为72943.26元、个人负担部分为22444.08元;大病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为2040元、个人负担部分为1224元。

目前,如需办理请您与现所在单位仙下中学医保经办人联系,并提供《于都县医疗保险新招入人员花名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及相关新增人员的佐证材料,需报县财政局审核盖章后前来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地址:于都县广东东路2号医保业务大厅,咨询电话:0797-6309159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

                                        20219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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