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以及两者的申请条件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2-11-17 01:01:1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2-11-18 12:14:03
方海辉女士:您好!您在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以下是回复您所提出的问题:1、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三房合一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县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2)申请人及已工作的共同申请人应在县城区连续稳定工作1年(含)以上并与用人单位(企业)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同期连续缴纳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含)以上的缴纳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在校学生的,需提供本县城区学校就学证明,在外地就学的不得为共同申请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在本地的同期暂住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城规划区均无住房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
(4)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县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含)以下。
3、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为县中心城区14个社区居委会管辖区范围内的低保对象可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即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