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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滑坡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9-17 12:15:1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定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10-10 09:38:22
  县12345热线管理平台: 在接到转办工单后,我单位工作人员于10月9日和诉求人再次取得联系。工作人员10月9日会同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人员及开发商代表到达现场,对于诉求人对WL2023091700003回访不满意的问题进行核实。经我单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白鹭园21栋房后滑坡在商品房小区内,为建设商品房时形成的工程切坡,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工程建设为非政府承担责任事项,信访人可通过民事纠纷来处理。如涉及政府承担责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划分,应由项目主管单位住建部门督促开发商进行治理。第一次调处联系开发商负责人后,开发商积极主动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10月8日预约10月9日到现场技术指导,10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人员到现场指导开发商制定治理方案,信访人全程在场,待天气晴朗后,开发商将组织人员进行治理。 答复内容已现场告知诉求人。 答复单位:定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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