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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属是教师能否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政策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4-11-24 19:26:3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康区  2024-11-27 15:40:56
  李川同志: 您反映的探亲待遇问题信访件(编号:WL2024112400002)已收悉。我局指派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2024年11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电话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赣州市南康区教育体育局电话:0797-6646380咨询了解。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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