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办理龟类饲养经营许可证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7-03 18:37:3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林业局 2021-07-16 14:35:58
方华:
您向我局咨询关于“家庭养殖观赏龟,需要怎样合法办理养殖经营许可证”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农渔发〔2020〕3号)精神,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渔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因此,家庭养殖观赏龟应向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有关办证程序请详询渔业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