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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因员工离职,不履行原约定办卡续期时间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4-20 09:52:2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章贡区教体局  2023-05-05 09:07:09
  刘先生: 您好!您在“12345平台”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与爱尚阳光健身房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签订合同时员工的口头承诺属于其个人行为,具体时效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并告知相关处理结果。如您还有相关疑议,请拨打区体育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797-8361298或0797-81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5日 (经办人:曾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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