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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之后养狗有新规,狗证是需要去哪里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4-27 12:09:1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2021-04-29 14:40:15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问题收悉,复如下:

2019年9月3日,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试行)》。该通告明确了我市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蓉江新区<以下简称“五区”>)犬类管理范围、饲养犬标准、相关规定及相关部门职责。

根据该通告第六条“犬只管理相关部门职责”第1款“五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养犬管理的牵头部门,并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场所、装备设施等工作保障。牵头部门负责犬只登记、养犬证发放工作。”之规定,建议您到您所在的金星村所属区政府(管委会)咨询具体办理事项。

公安机关将按照该通告第六条“犬只管理相关部门职责”第2款“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因养犬引发的治安纠纷调解、治安案件受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侦査及捕捉狂犬等工作。”之规定,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赣州市公安局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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