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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违约金,电梯,物业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0-05-22 10:21:5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05-28 17:29:39
  

何贵同志:

您反映“江湾一号违约金及电梯故障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湾壹号酒店公寓系赣州赣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站北区E地块,该项目二期1、2号楼为精装公寓楼,总建筑面积53725.42㎡,住宅式公寓共750套,酒店公寓165套,商铺11间。物业服务企业为赣州锦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通物业”)。

二、调处情况

1.关于交房时间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

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装修工程进展缓慢,至今未能完成装修,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具体交房时间需视项目建设和业主协商情况而定。经过我局多次协调,开发企业多方筹措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已于2020年5月14日取得御澜湾1、2号楼(即江湾壹号酒店公寓)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初始登记工作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2.关于赔付违约金的问题

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需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履行,您可以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3.关于电梯故障问题

江湾一号二期项目交房初大部分楼栋只有一台电梯运行,维保公司表示因开发商未将电梯有关费用支付到位,故不予全部开启,后经多方协调,未开启的电梯才投入使用。您反映的江湾一号9栋左梯故障系由于2020年1月14日被人恶意将11楼消防栓阀门打开,水流蔓延渗入电梯,导致轿厢B板、梯门电机损坏。因电梯仍在质保期内,锦通物业第一时间与开发建设单位商议电梯修复事宜,但开发建设单位表示因目前资金困难暂时无法支付维修费用。为解决业主出行乘梯需求,经协调,锦通物业表示愿意先行垫付费用维修,计划于本月底恢复电梯日常运行。

我局正督促企业抓紧筹措资金继续进行后续施工,同时,积极推动该项目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力争尽快将房屋交付给业主,最大限度的降低购房群众的损失。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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