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振兴乡村经济、服务老区建设。根据《关于公布我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赣市财金字〔2023〕1号)文件精神,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2024年于都县新的一轮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为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我局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发有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于都县财政局邮箱:ydxncg@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878号(收件人:于都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97-6339992,邮编:342300)。来信请注明“《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于都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8日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振兴乡村经济、服务老区建设。根据《关于公布我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赣市财金字〔2023〕1号)文件精神,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2024年于都县新的一轮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为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区域和服务期限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于都县2023-2024两年服务周期内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工作,其中油茶、中药材、大棚蔬菜、家禽和茶叶5个品种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柑橘、淡水养殖和肉牛3个品种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根据《关于做好新增省级特色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9号)文件精神,2022-2023年柑橘、淡水养殖和肉牛3个品种由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2024年1月1日开始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保。
二、保险产品、保险方案
1.油茶保险。按照具体保险油茶险种的单位保额与费率确定。
①油茶树体保险,单位保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0.5%。
②油茶鲜果保险,单位保额:1000元/亩(Ⅰ级)、600元/亩(Ⅱ级)、400元/亩(Ⅲ级)。保险费率4%。
③油茶价格指数保险,单位保额:800元/亩。保险费率5%。
2.中药材保险。按照具体保险中药村类别的单位保额与费率确定。
①药材品种保险,单位保额:5000元/亩(一类)、4000元/亩(二类)、3000元/亩(三类)、2000元/亩(四类)。保险费率4.5%。
②大棚保险,单位保额:6000元/亩/年(钢架大棚)。保险费率3%。
③棚膜保险,单位保额:2000元/亩/年(棚膜≤1年)、1200元/亩/年(1年<棚膜≤2年)≤、600元/亩/年(2年<棚膜≤3年)。保险费率7%。
④中药材价格指数保险,单位保额:上浮最高不超过同类种植险的50%。保险费率5%。
3.蔬菜保险。按照具体保险蔬菜类别的单位保额与费率确定。
①蔬菜品类保险,根据具体品种确定单位保额:1000-2500元/亩/批次。保险费率5%(露地)、4%(大棚)。
②蘑菇保险,单位保额:2元/袋(棒)/批次(非地蘑菇)、3500元/亩/批次(地蘑菇)。保险费率5%.
③大棚保险,单位保额:6000元/亩/年(钢架大棚)。保险费率3%。
④棚膜保险,单位保额:2000元/亩/年(棚膜≤1年)、1200元/亩/年(1年<棚膜≤2年)≤、600元/亩/年(2年<棚膜≤3年)。保险费率7%。
⑤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按批次投保),单位保额:上浮最高不超过同类种植险的50%。保险费率5%。
4.茶叶保险。单位保额:本地群体种2,000元/亩,普通无性系繁殖良种2,200元/亩,白化、黄化等变异茶树品种2,500元/亩。保险费率4%。
5.家禽保险。单位保额:肉鸡25元/只,蛋鸡35元/只,肉鸭30元/只,蛋鸭35元/只,鹅60元/只。保险费率4%。
6.柑橘种植保险(脐橙、蜜桔、蜜柚等)。单位保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4%,保费80元/亩。
7.淡水养殖保险。单位保额:鲫草鳊鳙青鲈几大常规家鱼4,000元/亩,螃蟹4,000元/亩、小龙虾2,000元/亩。保险费率4.5%。
8.肉牛养殖保险。单位保额:犊牛3,500元/头,架子牛7,000元/头,能繁母牛10,000元/头。保险费率4%。
三、保费分摊比例
1.保费分摊比例统一为:省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15%,县财政补贴30%,农户自缴25%。
2.对于油茶种植面积不到50亩散户林农保险由林业局统一组织投保,应由林农散户自己承担的25%保费,按实际投保数量由县财政负担,对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种植的油菜由投保人自己承担25%保费。
四、管理职责分工
1.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建议,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防止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监督落实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承担情况。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蔬菜保险、茶叶保险、家禽保险、柑橘保险、淡水养殖保险与肉牛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宣传管理,协助承保机构共同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工作,安排专门部门对接各承保机构的农业保险事宜。组织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保险公司对各种灾害事故的确认、鉴定等工作。
3.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油茶保险,中药材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宣传管理,协助承保机构共同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工作,安排专门部门对接各承保机构的农业保险事宜。组织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保险公司对各种灾害事故的确认、鉴定等工作。
4.县财政局要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将各级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并按要求认真审核保单后,及时拨付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加强对承保机构考核,将保险机构网点铺设情况、承保理赔服务、农户满意度等纳入考核范围。
5.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好本乡镇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工作组织领导、业务宣传推动、政策落实监督等,指定专门部门与承保机构对接农业保险事宜。
五、承保机构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银保监会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西银保监局《江西省新增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赣财金〔2022〕6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新增省级特色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9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新增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2023-2024年)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36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林业厅、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我省油茶中药材蔬菜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金〔2023〕2号)要求,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
2.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和专业人才队伍。多渠道深层次广覆盖为“三农”保险服务。
3.建立农业保险防灾防损机制,加强与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加强遥感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将常见灾害风险、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和意外事故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降低投保标的重量(或数量)门槛、合理设置免赔额。提升农业保险查勘定损及防灾防损工作水平。
4.简化理赔流程,精简索赔材料,运用现代科技网络工具推行理赔单证电子化、查勘处理智能化,建立小额赔案快处快赔通道,提供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
5.积极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根据投保人“愿保尽保”的原则,不得拒绝投保人投保本次遴选保险范围内任一险种。
6.定期向财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情况及相关报表,并向财政部门提交保费补贴资金申请。
六、其他事项
1.承保机构严格按油茶保险、中药材保险、蔬菜保险、茶叶保险、家禽保险、柑橘保险、淡水养殖保险与肉牛保险等八大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实施方案开展业务,严格执行各险种投保要求和收费标准。
2.在本轮省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服务期内,如果国家财政、保险监管部门对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的保障项目、收费标准、财政补贴方式有变更,按调整后要求执行。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振兴乡村经济、服务老区建设。根据《关于公布我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赣市财金字〔2023〕1号)文件精神,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2024年于都县新的一轮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二、起草依据
1.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我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赣市财金字〔2023〕1号)。
2.《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新增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2023-2024年)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36号)。
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我省油茶中药材蔬菜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金〔2023〕2号)。
4.《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新增省级特色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9号)。
5.《江西省新增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2022-2023年)》(赣财金〔2022〕6号).
6.《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1〕13号)
三、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振兴乡村经济、服务老区建设。根据《关于公布我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赣市财金字〔2023〕1号)文件精神,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2024年于都县新的一轮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县财政局代拟了《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于都县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且将文稿征求意见稿发至了各乡(镇)以及相关单位部门征求意见。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4月28日-5月27日,县财政局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多数单位(部门)反馈无意见,2个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县林业局提出:一是针对《通知》第三部分第2条,由于2022年是对所有散户老油茶林进行了统保,而且祁禄山、小溪等乡镇有大部分农户老油茶面积超过50亩,如果以50亩为界线,将有一部分农户老油茶林无法纳入统保,将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和公平性,建议将“对于油茶种植面积不到50亩散户林农保险由林业局统一组织投保,应由林农散户自己承担的25%保费,按实际投保数量由县财政负担,对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种植的油菜由投保人自己承担25%保费”修改为“对于全县的传统老油茶林散户林农保险由林业局统一组织投保,应由林农散户自己承担的25%保费,按实际投保数量由县财政负担,对大户、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种植的高产油茶由投保人自己承担25%保费”。二是针对《通知》第四部分第3条,县林业局根据自身职能,建议将“负责全县油茶保险,中药材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宣传管理”修改为“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油茶保险、森林中药材保险的协调和宣传”。
处理意见:一是根据我县2022年油茶种植投保及理赔情况,财政、林业局及承保机构商议将第三部分第2条修订为:为提高油茶抗风险能力,对于全县的散户油茶林由林业局统一投保,应由林农散户自己承担的25%保费,按实际投保数量由县财政负担,具体统保面积由县财政局、林业局根据往年油茶统保面积、理赔情况等因素重新核定并每年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我县2022年中药材的种植面积约5000亩,其中林下经济作物种植占90%,农用地种植占10%。将第3条修改为“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油茶保险、中药材保险(涉林部分)的协调和宣传”。
2.金融服务中心提出:针对第四大点“职责分工”,建议增加赣州银保监分局于都监管组为责任单位,建议将第1小点“1.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建议,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防止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监督落实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承担情况”修改为“4.赣州银保监分局于都监管组负责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建议,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防止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县金融服务中心协助协调解决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原2,3,4小点往前调至1,2,3小点。
处理意见:参照省、市文件,建议修改为“4.县金融服务中心要对农业保险提出发展建议,协助协调解决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适时开展联合检查。5.赣州银保监分局于都监管组要加强对农业保险业务监管,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防止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
五、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分四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两家承保机构经营服务区域、明确保险产品及补贴标准、明确管理职责分工、明确承保机构服务要求、其他事项等。主要政策调整汇报如下:
1.新增险种。为响应省委省政府相关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将茶叶和家禽养殖两个特色品种的种植(养殖)险共同纳入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产品目录。(原肉鸡(鸭)养殖是我县自主特色农业保险,投保费率,肉鸡为0.3-0.45元/只,肉鸭为1.5元/只,家禽保险新增纳入2023-2024年省级农业保险补贴目录,肉鸡投保费率为1元/只,肉鸭为1.4元/只)。
2.承保机构确定。经市级遴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于都县2023-2024两年服务周期内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公司,其中油茶、中药材、大棚蔬菜、家禽和茶叶5个品种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柑橘、淡水养殖和肉牛3个品种2023年继续由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3.保险费率调整。油茶树体保险由0.6%调为0.5%,鲜果保险由7%调为4%,价格指数由7%调为5%。
4.油茶散户统保。为提高油茶抗风险能力,对于全县的散户油茶林由林业局统一投保,应由林农散户自己承担的25%保费,按实际投保数量由县财政负担,具体统保面积由县财政局、林业局根据往年油茶统保面积、理赔情况等因素重新核定并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对大户、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种植的油茶由投保人自己承担25%保费。
5.经营期限。本轮遴选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经营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保费规模与资金测算
1.保费规模。2023-2024年省级特色农业保险预计每年保费规模达3535万元,其中油茶(含树体、鲜果、价格指数)1000万元,蔬菜(含大棚、蔬菜、棚膜、价格指数)500万元,柑橘种植400万元,肉牛养殖200万元,淡水养殖20万元,茶叶种植5万元,中药材10万元,家禽养殖1400万元。
2.资金测算。省级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分摊比例统一为省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15%,县财政补贴30%,农户自缴25%。预计县本级财政每年需负担1060.5万元,另油茶散户部分由县财政代缴,每年需负担250万元,两项合计1310.5万元。
于都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5日